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 来源:国新办网站
李高14日表示,全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起步,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后,工作重点转向确保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效运行。地方的碳市场要逐步地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目前,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避免一个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的情况。
在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方面,李高称,还要根据全国碳市场发展、根据地方试点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准备工作。
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碳排放权交易中,环境部门如何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管问题上,赵英民介绍,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三个管理规则,针对登记、交易、结算活动各环节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细化了监管内容,实现了整个碳市场流程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形成闭环,实现了精细化监管,从而有效地防止虚假登记和交易,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和公平。
加强碳排放领域、碳市场人才队伍建设
李高介绍,2021年3月,碳排放管理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也就是说,未来碳排放管理员是我们国家承认的一个职业。下一步要依托职业培训来进一步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加强碳排放领域、碳市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支撑单位加快推动规范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的发展,鼓励地方企业开展系统全面、形式多样的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活动,全方位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
碳价过高和过低都不好
对于全国碳市场的碳价如何形成?赵英民提到,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
赵英民称,碳价过高和过低都不好。碳价过低,将挫伤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碳价过高,也将导致一些高碳企业负担过重。因此合理的碳价,既可以彰显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决心和力度,又能够为碳减排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激励信号。碳价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此出现碳价波动是正常的,但是剧烈波动,过高、过低都不利于碳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
赵英民还表示,目前,全国碳市场还没有启动,所以还不好说碳价是多少。但从全国7个地方试点运行情况看,近两年加权平均碳价约在40元人民币左右。目前,在全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销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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