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8亿元人民币!范冰冰微博道歉,网友:没有诚意!
摘要:今日可谓是“实锤”的一天啊,各大媒体对范冰冰逃税事件争相报道。今天,我们就来捋一捋事情的前因后果。
|崔永元爆料
【中油网】讯:今年6月份,崔永元发了一条有关范冰冰千万合同的微博。
“关于范冰冰的合同,她表示自己拿了1000万,又向剧组报销了1000万。参演3天共拿了2000万。本着周瑜打黄盖的定义,我和铲屎官认为这是阳合同。而这个三方合同的丙方又以请范冰冰的名义拿走6000万元(范向铲屎官表示不知情),我们暂且把它表述为阳合同。围绕着一个演员,相关钱款达到8000万元,这当然要调查清楚。而且,这是上海老百姓买理财的钱,是血汗养老钱。”
从崔永元爆料起,范冰冰就“消失”在公众视野,至今已有100多天。
|范冰冰道歉
在范冰冰“消失”的100多天里,崔永元爆料的事情热度未减,广大网友渴望知道事情的真相。终于,在今天,范冰冰承认了。
今日(10月3日),范冰冰发微博道歉,承认逃税。“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在这里我向大家诚恳道歉!
长期以来,由于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影片《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税问题,我深感羞愧。……我一直深刻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至违法失守。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向爱护关心我的朋友,以及大众,向国家税务机关道歉。……”
范冰冰发长文道歉显然并没有得到大众的谅解,网友:“道歉文都是别人代写的,一点诚意也没有,更谈不上悔过。”“这只是洗白的第一步。”“有钱真好!”
|处罚8亿元
今日,税务局也对范冰冰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税务局表示: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江苏税务局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还有其他罚款约1.16亿元。(总计超过8亿元)
小编也想说,有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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