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个人所得税法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据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自人大网挂出草案后不久,征求意见系统一度被刷“瘫痪”,仅第一天,提意见数就超过了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起征点5000元/月偏低?
此次个税修法的起征点引发各界热议。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而此次个税修法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在许多人看来,5000元的起征点还是太低了,以现在的工资水平,应该把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甚至10000元。对此,不少专家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至7000元之间。”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川认为,《草案》中规定的5000元的起征点标准,是符合合理性原则的,也是基本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的。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也有网友提出,各地免征额应该不同,因为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
|单身也要上税?
除了个税起征点饱受争议之外,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也成了各界讨论的焦点——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也就是说,以后纳税除了要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税的金额。
因此,不少网友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因为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更多的税。
对于网友解读的“单身税”,有专家表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附加专项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因此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
有专家认为,专项扣除项目导致征纳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还不如简化税制,将照顾特定群体的目标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来实现。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个税修正承载着民众厚望
此次个税修正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大修。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只有民意的充分参与,才有望修订得更加合理可行。征集到的这13万条意见正是百姓诉求的集合,也是窥探民意风向的切口,是中国立法民主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有力诠释。
尽管其中有一些可能不尽科学合理可行,但这些意见整体上却一定程度反映了真实的民意诉求,承载着民众厚望。期待着这些意见得到“回应”。
(版权说明:本文由中油网编撰,转载前请获得授权,转载后请标明出处)
Copyright © 2003-2025沪ICP备2024045114号-131 网站邮箱:huvva@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