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2月7日)沪指弱势震荡,市场热点杂乱,个股涨多跌少,致使沪指上涨动力不足最终收跌,宝万之争又起波澜,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宝万之争法院做出了最后裁决”,后经证实,小编差点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假文书。
沪指弱势震荡收跌0.12%
周二(2月7日)沪指全天维持窄幅震荡态势,个股跌多涨少,成交量萎缩,题材股再度表现低迷,市场热点比较杂乱,不能形成合力,沪指上方面临60日线压力,操作上仍需谨慎。
(图片来源:中油财经网行情中心)
截止收盘沪指跌0.12%,报收3153点;深成指跌0.23%,报收10055点;创业板跌0.6%,报收1889点。
从盘面上看,氟化工、分散染料、黄金、航运、新疆等板块涨幅居前;军工、大飞机、通用航空、草甘膦、网络安全等板块跌幅居前。沪股通净流入11亿,深股通净流入6亿。
媒体误读,宝万之争再出乌龙
万科股权之争注定是引领舆论的话题,这场争斗在法律层面的交锋也往往吸引着人们眼球,2月6日深夜有媒体称深圳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钜盛华等增持万科无效,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报道在短时间内被广泛传阅。然而,这份深圳中院的裁定书并未对钜盛华等增持万科的股份行为进行定性,称法院裁定增持无效系误读。
裁定书所涉及的内容
这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经公开的裁定书,全称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只针对一个问题,即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并不涉及其他问题,更不是对增持行为是否有效而作出的“判决”。
这次争议的梗概是,万科工会作为原告将钜盛华等5家被告诉至深圳市罗湖区法院,钜盛华对罗湖区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提出了管辖异议,罗湖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异议,而钜盛华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经审查后认定罗湖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遂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这份裁定书也就是上文所提到被误读的裁定书。
白话一点就是:宝能不服之前深圳罗湖区法院的判定,认为罗湖区法院没有权利裁定,并上诉深圳中院,但是深圳中院不支持宝能,认为罗湖区法院有权利。(宝能早该料到自己在深圳并不受待见)
从第一回合较量来看,双方是寸土必争、丝毫不让,想必接下来案件走向会有更多的精彩。但不管如何,以法律解决纠纷,这本身就是法治社会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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