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中汇联合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产品业务的公告,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银、沥青系列相关产品停止新建仓单,原有持仓单不受影响。自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自2017年1月31日(星期二)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自2017年2月7日(星期二)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0%;自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0%。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结算后正式退市。该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产品业务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
为了防范交易风险,经中汇联合商品交易中心研究决定对中汇银、中汇沥青相关产品的交易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银、沥青系列相关产品停止新建仓单,原有持仓单不受影响。
2、从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起逐步提高上述产品的持仓保证金比例:
1)自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起上述产品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
2)自2017年1月31日(星期二)起上述产品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3)自2017年2月7日(星期二)起上述产品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0%;
4)自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起上述产品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0%。
3、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收市前对上述产品仍持有的仓单进行全部平仓处理,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结算后上述产品正式退市。
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及风险控制。
中汇联合商品交易中心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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