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证券账户有“限户”政策之后,银行开户也受限了。据央行发布的文件规定,自2016年12月 1日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正式进入“一人一户”时代。随之而来的,还有同行异地取款“漫游费”的取消,ATM机转账可24小时内撤销等。据了解,央行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和保护储户账户安全。
在新规之下,个人银行卡账户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
所谓的Ⅰ类账户,是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安全等级最高,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并且不限制额度,必须是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Ⅱ、Ⅲ类账户的额度较小,功能有限,更适合日常开支和小额网络支付业务,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户可以绑定本人Ⅰ类银行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简单地说,三类账户的区别主要在于开设方式和使用的功能、额度,基本是递减的。比如三类账户里只有Ⅰ类账户可以存取现金,并向非绑定账户转账,且支付、转账额度不受限制。
但是Ⅱ类只具备“理财+支付”功能,可以购买理财产品和消费支付。但是除了购买理财外,该类账户的单日转入资金、存入现金的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每年累计限额合计为 20万元。
Ⅲ类账户的功能和额度就更少了,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且账户余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每日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累计限额为5000 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的累计限额与转入限额相同。
总之,Ⅰ类账户就是没分类之前在银行开设的传统借记卡。Ⅲ类账户就相当于一个‘零钱包’,用于金额不大、频次较高的交易,如闪付、免密支付、二维码支付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与对银行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且12月1日起,要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新规实施之后,客户就只能指定其中一张作为Ⅰ类账户。对于手上持有多张借记卡的用户来说,其他银行卡是转为II类、III类账户还是直接取消,目前还在商榷阶段。
总之,新规实施之后,应当及时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撤销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归并资金,把银行账户管好用好。
而且以后在绑定账户的时候也需要注意,网购、微信发红包、家庭缴费等功能时,尽量使用Ⅱ或Ⅲ类账户,这样安全风险相对较小。使用二维码支付、微信支付这些快捷支付的时候,也最好不要绑定Ⅰ类账户,以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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