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冬令时调整交易时间的公告,称每个交易日的休市结算时间由现行的4:30—6:00调整为4:30—7:00。自2016年11月7日(周一)开始执行。该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冬令时调整交易时间的公告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
由于欧洲国家以及美国相继进入冬令时实施阶段,我交易中心结合其实际情况,与国际主流市场有效地保持价格联动,现决定将每个交易日的休市结算时间由现行的4:30—6:00调整为4:30—7:00。
此调整自2016年11月7日(周一)开始执行,直至交易中心另行通知为止。请各会员单位知晓并通知下属交易商。
特此通告
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Copyright © 2003-2025沪ICP备2024045114号-131 网站邮箱:huvva@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