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正式发布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多项改革任务,包括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等。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
以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支持保护制度为重点的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明显上升。
“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内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日益凸显。
农产品价格提升空间较为有限,依靠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收窄,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任务艰巨。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仍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动力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结构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围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出了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
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
“在现实生活中,土地承包权有时会成为束缚农民进城落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农村的土地和农民捆绑了一辈子,既不能变现也不能退出。”
事实上,有的地区现在已经在试点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此前,在重庆梁平县采访发现,退出分为两类,一类为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
另一类是采用“折中”办法,农民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
一些专家和基层工作人员认为,由于承包地退出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牵涉土地制度全局,对一些改革内容地方无权突破,需要完善顶层设计。
报道称,除了土地承包权退出外,一些地区还在加速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这项改革试点范围也有望在未来五年逐渐扩大。
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宅基地退出的试点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法律和制度障碍。
由于当前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同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严格管理,因此,尽管各地区在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中取得了成效,但是难以实现大的突破与创新。这也是“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改革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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