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中国央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支持鼓励绿色投融资,要支持鼓励绿色投融资,并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重点议题中。
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意见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
作为2016年G20主席国,中国将绿色金融首次纳入到G20议题中,并推动建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研究如何推动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绿色金融,获得了国际上许多大佬支持。小编认为,在中国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是要从需求侧加大绿色政策力度,这样才能够创造对整个绿色金融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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