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负债近千亿的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可能成为本轮债转股第一案。同时落地的还有本轮债转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多次提及市场化债转股,市场观点普遍认为,债转股的对象将会是龙头企业而非僵尸企业。
债转股最新方案
最新方案取消了债转股试点规模,强调“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适用债转股的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债券等是否纳入由参与方自主协商而定, 针对临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降杠杆;政府不强制“拉郎配”;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不承担损失兜底。
债权人选择债转股最后很可能需要接受损失,所以债权人一般不太会愿意接受债转股,因此需要行政手段的干预,而最为便利的干预对象无疑就是银行。银行贷款是债转股的主体,债券类资产虽未明确,但是按照持有人与发行人的博弈预期来看,预计不会进入债转股进程中。低等级、高收益债券资产将从新方案中受益,特别是对地方就业贡献很突出但经营困难、债务比例较高的发行人发行的债券。
债转股的进展与是否涉及债券债务密切相关。如果债转股不涉及债券,进展会相对顺利;而涉及债券,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复杂性,回收期的延长对于债券十分不利,推进障碍较大。
对“僵尸企业”的债转股最新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改革可能并非“大规模”实施,而是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分层逐步展开。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提及市场化债转股,市场观点普遍认为,债转股的对象将会是龙头企业而非僵尸企业。
经过长时间的“预热”,债券市场对于债转股已经有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仍然保留着一份警惕和抵触。如果债转股并未涉及企业债券债务,债转股之后对于债券持有人则相对利好;但是债券一旦被迫面临债转股,持有人或将面临较大损失,提前做好债券预警和排查更为关键。
中钢集团或为本轮债转股第一案
在中钢债务违约爆发之后,在银监会、国资委的协调下,中国银行牵头成立了债委会,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当时,中钢集团方面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谋求债转股。财新记者获悉,经过该债委会核查发现,截至2014年12月,中钢集团及其所属72家子公司债务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还有一些信托、金融租赁公司。
据了解,中钢债转股方案3月下旬就已上报相关部委,但后来有所停滞。总体方案是,按照德勤审计的结果,留债和转股规模各占一半。财新记者了解到,这个留债和转股的比例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多次博弈、多场艰难谈判的结果。
留债部分,中钢需付息,但利率较低。不过,各家债权银行的留债和转股比例各有不同。据财新记者了解,有的债权行留债部分高达65%,转股35%;有的银行留债比例仅有10%,转股90%。这一比例跟各家银行贷款的资质有关。如果银行手中的资产,其评估值、企业资金流或者抵押物能够全额覆盖贷款本息,可以全额留债;如果几乎都是信用担保的资产,就是全额债转股。银行更愿意尽量多留债。
值得注意的是,中钢债转股的“股”,可能是可转债,实质上还是债权。多位债权行人士指出,转股部分是可转债可能长达六年期,前三年锁定,从第四年开始逐年部分转股,转股价格届时再用可转债的二级市场价格来定。这部分的权益保障,以中钢集团名下的不动产以及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作为抵质押。
中钢债务重组的谈判过程颇为艰难。“每个债权行的资产质押情况、风险敞口等都不一样,几家银行都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很难谈拢。”一位大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央企没有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国资委和银行相互博弈;在债务重组方案协商中,银监会法规部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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