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将义无反顾地推动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此后,媒体大肆报道房地产税有望在2017年推行,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G20有特定的语境
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现场,楼继伟的表述是有既定语境的,在G20多国外交平台上,多位财长均表示了要推动国内税制改革及其他结构性改革的决心,虽然进展慢、难度大,但仍将持续推进。
G20财长行长成都会议还有一个背景就是,各国推进国内结构性改革的共识越来越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已有八年,但世界经济增长仍然乏力。各国挽救国内经济的做法,多是应用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但短期政策效益减弱,推动结构性改革,来实现经济持续、强劲增长变得更为迫切。
多位财长都表态要推进国内相关改革。楼继伟表示,将要义无反顾地推动房地产税、个税改革。意大利财长帕多安当时也表示,虽然国内结构性改革进展比较缓慢,阻力较大,但仍将持续推进。意大利财政空间有限,需要通过缩减政府开支,同时增加税收收入等,来实现财政的平衡。
立法程序繁杂
房地产税要由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必然经历好几轮人大常委会讨论,出台绝不会太突然,一定会经历广泛的讨论和征求意见;房地产税牵涉利益甚广,必然会经历各种博弈。
此外,当前我国去库存背景下,出台房地产税会与去库存目的相背离。房地产税如何开征,怎么开征,也将随着我国房地产形势而变。
考虑到房地产税法草案在税率、征收范围、是否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等方面,短期内难以达成共识,不排除房地产税法草案要到下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才能够得以解决。而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常委会预计将于2018年2月召开。
房地产税是一个涉及民生利益的重要税种,很可能要历经人大常委会四审才能通过。因此,房地产税从出台到实施,绝对不是一个短期内就能实现的问题。
7月初,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某论坛上也曾透露,目前大家关心的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操作难度比较大。
同时,中国三四线城市目前还在艰难去库存,这一阶段可能会持续三四年,官方涉房政策不会轻易冒险。所以,可以暂时忘记不现实的房地产税,更多考虑交易环节税费、个税、遗产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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