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事件是被闹得越来越大,从资本之争到对簿公堂,真可谓是他们闹得糟心观众看的开心。终于昨日(7月21日),宝能、万科因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例均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也向万科和钜盛华下发了监管关注函。
万科回复未到监管函先到
早在前几日,万科向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报告指出宝能资产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涉嫌操纵股价。
本来应该静等监管部门回复的万科却收到了监管函,7月21日,深交所给万科下发的监管函中表示,万科此前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深交所表示,希望万科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宝能被证实万科指控
当然宝能方面也没有错过深交所给出的罚单,7月21日下发给钜盛华的监管函证实了万科这一指控。
深交所在给钜盛华的监管函中指出,钜盛华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深交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
考验监管部门“断案”智慧
证监会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紧急召开了多场相关会议,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
对此,监管层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万科的举报行为所采取的任何监管措施(包括深交所下发的两份监管函)都是正常的监管行为,并非“特事特办”。
对于历时一年有余的“宝万之争”,从最初的资本之争再到现如今的各执一词对簿公堂,已经发展到监管博弈的阶段。从一个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宝万之争已经不仅仅涉及证监会单一部门的职责了,比如与资管计划密切相关的银行资金问题,比如前海人寿的性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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