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7月20日)据媒体报道,中国民政部和财政部最新印发通知,拟选择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民政部周二(7月19日)公告称,本次试点选择部分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方面具有良好工作基础,在老年人口规模、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开展试点。
根据两部委发布的《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强化行业监管,制定标准规范,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
通知明确,中央资金突出奖补原则,按因素法分配,采取当年预拨60%,次年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对于考核结果较好并达到一定标准的地区,拨付剩余的40%结算资金;对于特别好的地区,将在拨付40%结算资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予10%奖励,并在下一年度增加该地区所在省份的试点地区数量。
对于考核结果较差,未达到一定标准的地区,将根据其得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补助资金,并取消当年乃至今后的试点资格。
中国正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保监会上周五(7月15日)称,为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改革,为老年人增加养老选择,决定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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