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部署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部署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会议确定,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四是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分析称,目前我国住房租赁业发展并不完善,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占比非常小,这是因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对房地产发展的思路更多倾向于增量,所带来的弊端,就是有些城市在没有做好整体规划、供需判断的情况下急于增量,出现房产供大于求的过剩局面。
“这是在住房短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但近些年来没有恰当的时机明确提出减少增量,通过既有存量的角度解决住房问题。”分析师认为,现在房地产已过度强调金融属性,要打破这种冲动,就要通过租赁市场的完善和服务推进。
因此,必须意识到城镇化进程中,鼓励享受均等社会公共服务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并不意味着在人们进城后都在城里自己买一套房,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
分析师称,接下来在新政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最大难点,应该是对应人群是否有租赁能力,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是否有能力支付。在税收安排与优惠方面,是否能让利益回到鼓励推出自有住房的人群当中来,以及具体保障的法律和监管如何落地。
Copyright © 2003-2024沪ICP备2024045114号-131 网站邮箱:huvva@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