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划分增值税收入成为焦点。总计5万多亿元的税收收入如何重新划分?
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
国内增值税是全国第一大税种,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央地分成比例为75∶25,营业税为国内第三大税种,属于地方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为31109亿元,营业税收入为19313亿元,两大税种收入合计50422亿元。
据悉,事关这5万亿元税收重新划分的文件——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去年已经向地方征求意见,其中方案提出了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不过东部两位发达省份的财税官员认为,目前最终收入划分比例并未确定,从调动地方积极性考虑,增值税收入中地方政府分成比例应略高些,建议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以四六分成。
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明确,将完善并择机出台方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财税官员称,乐观预计今年上半年方案会出台,从地方预算执行角度考虑,方案最迟或会在8月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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