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后,众筹作为新兴投资手段出现。从当前发展来看,京东、淘宝、苏宁等电商平台做众筹的优势非常明显,但这不能否定众筹的金融属性,其依然是一种投资行为。
网贷之家发布的2月众筹月报显示,全国众筹平台306家,2月,新增项目4542个,当月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9.81亿元,投资人次达955.52万人。纵观2月份的创意众筹项目,以京东、淘宝、苏宁这三大巨头居多,且以科技智能类项目居多。
著名财经评论员李光一认为,众筹必定是一种市场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针对产品众筹的模式,很多支持者甚至将其与团购预售混为一谈,认为参与众筹就一定可以获得预期的回报,这种感性的市场认知,忽略了众筹潜在的市场风险。
这意味着,众筹本身有风险,投资人、项目方以及平台需权责利分清,以此防范风险保障用户权益。
以京东为例,京东众筹相关负责人表示,众筹是一种奖励式支持行为,参与众筹的用户面临一定风险;京东众筹作为平台方,会通过严格的项目背景审核提高产品众筹成功率,并先后推出众筹回报服务协议、众筹保险等行业领先服务提升用户的众筹体验,保障用户权益的实现。作为行业领先者,京东产品众筹的项目成功率在90%。
从法律角度来讲,京东众筹是平台方,只是信息撮合的角色;用户支持众筹项目,即代表了对众筹项目发起方的支持和认可。京东金融也提示用户:众筹是一种“奖励式支持行为”,参与众筹的用户将面临一定风险。
国家政策从“促进健康发展”到“完善规范监管”也表明了态度,众筹作为新兴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需要更为明确与健康的监管环境,市场与用户也需要一些时间去接受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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