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18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下称“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在北京举行。去年12月25日,亚投行正式成立,今年1月16日亚投行将正式开业。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此前公开表示,1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仪式并致辞。16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理事会成立大会并致辞。
财政部表示,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内容包括选举亚投行行长和各选区董事,审议通过银行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这将为亚投行正式投入运营奠定基础。
早在2015年8月,亚投行各方通过共识选举中方提名人选、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为亚投行候任行长。金立群或在此次理事会成立大会上正式担任亚投行行长一职。
据了解,亚投行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同时设立副行长若干名。
亚投行理事会和董事会将承担什么职能?
亚投行在治理结构上,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理事会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亚投行协定》授予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
具体来看,根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协定》),理事会是亚投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亚投行的一切权力。理事会可将其部分或全部权力授予董事会,但以下权力除外:吸收新成员、增减银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员资格、裁决董事会对本协定的相关解释或适用提出的申诉、选举银行董事并决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长并决定其薪酬、批准银行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定银行储备资金及净收益分配、修订本协定、决定终止银行业务并分配银行资产、行使本协定明确规定属于理事会的其他权力。
董事会则负责亚投行的总体运营,为非常驻,除非理事会另有规定。其权力包括理事会的准备工作、制定银行政策、就银行业务做出决定、监督银行管理与运营并建立监督机制、批准银行战略、年度计划和预算、视情成立专门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每个财年的账目等。董事会共有12名董事,其中域内9名,域外3名。
2013年10月国家领导人提出筹建亚投行倡议以来,得到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并不断取得重大进展。一年后的2014年10月,首批域内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在北京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
随后,亚投行筹建转入多边阶段,重点是同步推进吸收新意向创始成员国和《协定》谈判两项工作。截至2015年3月31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总数达到57个,涵盖亚洲、大洋洲、欧洲、非洲、拉美等五大洲。
2015年6月29日,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正式签署《协定》。12月25日,已经签署《协定》的国家中,17个国家已批准《协定》(股份总和占比50.1%),达到《协定》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成立。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亚投行是政府间多边开发银行,其宗旨是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深化区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方提出设立亚投行的倡议,不仅有利于支持全球复苏、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补充和完善现有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建设性举动。
根据《协定》,亚投行的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每股的票面价值为10万美元。中国认缴额为297.804亿美元(占比30.34%),实缴59.561亿美元。按现有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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