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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油所风险警示制度是怎样的?

文 / 小辉 来源:中油网 2015-08-26 11:25

   一、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要求会员报告情况,或约见会员人员谈话提醒风险:

  (一)交易价格出现异常变动;

  (二)会员交易行为异常;

  (三)会员订货量、资金变化较大;

  (四)会员涉嫌违规、涉及司法调查或诉讼案件;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所要求会员报告情况的,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如实报告。

  交易所实施谈话提醒的,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认真履行。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向全体会员发出风险提示函:

  (一)国内外市场交易出现异常变化;

  (二)会员涉嫌违规;

  (三)会员交易存在较大风险;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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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价格(元) 涨跌幅
美国原油期货 63.97 -1.9015%
布伦特原油12 66.29 -1.4422%
93.4574 +0.3246%
现货黄金 1777.1 -0.5996%
现货白银 23.21 -1.2761%
黄金T+D 372 -0.5055%
白银T+D 4971 -1.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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